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区冀午渠气盾坝新建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冀州行审审字{202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冀州区冀午渠气盾坝新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冀州区冀午渠上
2.3 建设内容:新建冀午渠气盾坝设计坝高4.5m,长度50m,共1孔。坝净宽50m,总宽52.6m(含墩墙),坝身底板顺水流向长15.0m,边墩厚1.3m。坝前底板顶高程17.0m,坝后底板顶高程16.5m,底板厚1.8m~1.3m。工程规模为小(1)型,建筑物级别为4级。
2.4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 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09:00至2024年3月22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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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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