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西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东门林场)-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编号:GXZC2024-G3-002726-GXZX)的更正公告(一)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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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西南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东门林场)-前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编号:GXZC2024-G3-002726-GXZX)的更正公告(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4-G3-********-GXZX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区桂西南片区森###路建设工程项目(东门林场)-前期工作技术服务 公告日期:2024年3月13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 采购需求→商务条款→五、付款方式 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前下达,则付款节点按以下要求执行: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中标总金额的30%; (2)初步设计成果并取得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中标总金额的20%; (3)施工图设计成果取得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中标总金额的20%; (4)项目正式开工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中标总金额的20%; (5)项目交、竣工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中标总金额的10%。 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及时下达,则以上付款日期需相应延后,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下达时间为准。 (1)合同签订生效且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给乙方作为启动经费; (2)乙方交付取得批复的初步设计成果且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3)乙方交付取得审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成果且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4)项目正式开工且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5)剩余10%金额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2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详见采购文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详见更正公告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更正日期:2024年3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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