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道路运输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或经批复或审核或备等),项目业主为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诸暨市越兴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将被用于招标人在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新回头村石灰岩矿生产的砂石料供货业务,供货地址由诸暨市越兴矿区运至诸暨市联程沥青拌合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运输总量预计20万吨砂石料,采购预算为 384万元;
2.3服务期:2024年3月-2025年3月(具体视工程进度)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CATION_BIDDER">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资格能力,具备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②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资质;③具有道路运营经营许可证资质。
3.2自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同类服务业绩,且要求:单个业绩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彩色合同扫描件或黑白合同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日期及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1)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3-16 00:00至2024-03-2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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