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食堂食材配送及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7031199-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项) 否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7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1(项) 否 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5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15至 2024-03-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7031199-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项) 否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1,7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1(项) 否 物资零星采购项目 500,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3-15至 2024-03-2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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