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安肇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第二部分)--植物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1344909.06元,按招标人需求备货,供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各级别材料控制单价,该次报价为不含税价格,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招标人按照含税价支付。
(七)招标方式:竞争谈判
(八)招标内容:绿化植物。苗木不应是化肥等催生生长的,从而影响苗木成活。货品数量必须足量,验收时数量不足的按相应货品缺少数量的三倍中标单价处罚。质量要求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标准执行。植物成活率大于等于95%为合格;成活率小于95%,中标人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货、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更换的绿植质保期(养护期)重新计算,并进行处罚,具体要求见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及招标公告附件。
(九)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如需了解供货地点及时限等情况请自行前往,如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即视为响应现场要求。勘查联系人:李鹏程,联系电话:1364469958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具有“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具有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若为个体工商户: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投标无效。评标专家现场查询,查询不到视为未被列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列入“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 3 月 15 日
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一)项目名称:大庆市安肇新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第二部分)--植物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大庆市城发自然生态保护管理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预算:1344909.06元,按招标人需求备货,供货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各级别材料控制单价,该次报价为不含税价格,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招标人按照含税价支付。
(七)招标方式:竞争谈判
(八)招标内容:绿化植物。苗木不应是化肥等催生生长的,从而影响苗木成活。货品数量必须足量,验收时数量不足的按相应货品缺少数量的三倍中标单价处罚。质量要求按《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一级标准执行。植物成活率大于等于95%为合格;成活率小于95%,中标人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货、施工等,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更换的绿植质保期(养护期)重新计算,并进行处罚,具体要求见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指标及服务要求”及招标公告附件。
(九)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如需了解供货地点及时限等情况请自行前往,如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即视为响应现场要求。勘查联系人:李鹏程,联系电话:1364469958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具有“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其他组织:具有“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具有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若为个体工商户: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投标无效。评标专家现场查询,查询不到视为未被列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被列入“大庆市社会资源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 3 月 15 日
招标文件 500 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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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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