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长寿区2024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潼观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 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投〔2023〕3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农业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区石堰镇普子村和石坝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5.26hm2,包括坡改梯5.42hm2,保土耕作765.56hm2,封禁治理434.28hm2,主要建设内容由坡改梯工程、生产便道工程、人居环境改造及公共设施工程等三部分组成。
(1)坡改梯工程:3处,面积5.42hm2。
(2)生产便道工程:本项目改造生产便道总长8.56km,其中硬化3.5m生产便道路1.43km,硬化5m宽生产便道1.07km,1m宽生产便道6.06km;附属设施包括太阳能路灯133盏。
(3)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及公共设施工程:院坝改造15处4250m2,配套治理排水沟0.6km,修缮人行桥1座,新建安全护栏20m,新建档土墙57m,新建提灌站1处(包含De110PE管1.6Mpa长457m,潜水泵2台),公共服务设施40处(包含健身器材4处,工程碑1处,水土保持宣传牌11处,封禁治理碑12处,保土耕作碑12处)。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524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别、合同金额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3-20 14: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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