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大安区周家冲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 期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0】1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国梁建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申请中央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国梁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智能停车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大发改【2020】14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周家冲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用地规模28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306.16平方米,建筑设计为七层,地上钢混结构形式,采用平面移动类机械停车设备,共1套设备,设计车位数不少于89个,地面一层设置2个出入口,其中建筑一层二层为商铺,建筑三-七层为车库(三-五层可停放特大型轿车车型(5300mm×1900mm×1550mm),六至七层可停放SUV车型(5300mm×1900mm×2050mm))。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智能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所需设备及配套设施的采购、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验收、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
2.5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周家冲片区 ;
2.7 交货期: 180 日历天(含安装、调试)。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品种和级别要求: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升降机系统、横移台车、搬运器、车位架、进出车室、电气系统、监控系统、收费管理系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4月07日 09时15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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