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4.1服务内容: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扶贫村级光伏电站所有设备财产进行年度保险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4.3服务地点:大安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经营保险业务专业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含财产保险业务)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保险的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内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2023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供应商需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拒绝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3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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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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