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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4 收藏项目

1、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甲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池清淤工程

(3)工程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海水泵房

2、工程内容:

2.1、清挖区域:清淤区域(主要为P1、P2、P3入水口前方的)和深度由甲方指定,主要范围为老泵房入水口及PS3入水口前方的滩涂部分(见附图);若清淤超过甲方指定位置,甲方不予承认工作量,且每次罚款5000元。

2.2、清挖流程:

2.2.1 投标方清挖海水池内泥砂,产生的泥砂排至沉沙池内(或相应设备)进行沉淀,控水后倒运至中标单位自选的地方晾晒后打跺堆存,经双方相关人员测量收方后,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2.2.2 可分次循环清挖,直至达到甲方要求的清淤效果。

2.2.3 清挖过程中溢流水不能影响PS3泵站、老泵站的正常取水。

2.3、清挖方量:清挖区域见附图,清挖深度约平均1.5米,暂定收方方量为6000立方米,最终方量以甲方要求为准。

3、技术要求:

3.1、对现场进行交底确认,投标单位要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清挖转运步骤及安全环保方案。

3.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对现场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道路整洁,绿植完整,因施工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和赔偿;利用现有沉砂池作业的,要在完成清淤工作后,将沉沙池恢复原样;若中标单位对沉沙池进行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费用自理。

3.3、清挖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机类絮凝剂,若使用其他类絮凝剂,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絮凝剂的名称及成分,由甲方确认后才能使用。

3.4、投标书中明确说明本次施工所用工期。

3.5、项目施工中必须满足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技术要求等应是现行版本。

3.6、隐蔽工程覆盖前均需报甲方进行验收,每遍验收必须有甲方施工员或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3.7、清挖过程中招标方派专人现场监管,中标方需听从监管人员对清挖范围、清挖深度的安排。

4、工期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签订相应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始施工。

5、报价方式:

5.1、海水池清淤量按立方米报综合单价(含倒运及外运费用),最终按实际收方量结算。

6、招标安排:

(1)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2024年3月22日9:00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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