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七水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监理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备字(2023)第0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塔尔镇塔尔派出所南侧
(2)规模:新建水处理设施间1座,新建活性炭及高锰酸钾投加间1座,新建变配电间1座;新建花园台中途加氯间1座。改造主工艺(包括电气、自控等):原有一、二、三系列澄清池絮凝区、斜管沉淀区的土建及设备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356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第七水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159.8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180.0天
招标范围:新建水处理设施间1座,新建活性炭及高锰酸钾投加间1座,新建变配电间1座;新建花园台中途加氯间1座。改造主工艺(包括电气、自控等):原有一、二、三系列澄清池絮凝区、斜管沉淀区的土建及设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356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03月16日0:00时至2024年03月20日24:00时止,(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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