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矿冶厂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矿冶厂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绍兴市柯桥区平水副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柯桥区漓渚镇人民政府、绍兴市柯桥区平水副城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请登录)
2.2规模:原绍兴矿冶厂尾矿库销号整治
2.3设计要求:结合项目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对矿冶厂尾矿库进行闭库销号设计,要求设计内容满足《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175号)文件要求,并指导闭库销号工程顺利实施直至销号。相关设计要求为:
(1)环境保护要求:尾矿库闭库销号设计需要考虑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避免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
(2)安全要求:尾矿库闭库销号设计需要考虑安全要求,包括对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经济效益要求:尾矿库闭库销号设计需要考虑经济效益要求。
(4)技术可行性要求:尾矿库闭库销号设计需要考虑技术可行性要求,包括主要实施方案和工艺的可行性,以及设备和技术的可用性。
(5)尾矿库闭库销号设计中,尾矿坝的抗滑安全稳定性计算系数满足《尾矿设施设计规范》、《尾矿库安全规程》等相关中要求。
招标估算价:招标上限价格为398万元(限额设计施工);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符合甲方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含勘测设计及施工工期,其中勘测工期25日历天,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1)按照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等要求,对矿冶厂尾矿库进行测量、钻探勘察并提供相关报告,包含工程地质测绘,钻孔放样施工、取样测试、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
(2)根据《浙江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项目资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对绍兴矿冶厂尾矿库隐患治理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内容。
(3)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库区清表、封堵地下排洪系统、滩面整平排水、滩面防渗排渗、监测设施、初期坝整形、覆土植绿等施工任务。
(4)竣工验收、移交、质保期保修等全部建设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牵头人为满足上述3.1中②资质条件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项目负责人:
(1)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工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牵头人单位的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负责人需提供近6个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 16 时00分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