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化建成都分公司四川莱尔年产3800吨碳管及3.8万吨导电剂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成都分公司-四川莱尔年产3800吨碳管及3.8万吨导电剂项目-脚手架管等周转材料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七化建成都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请登录)
标段(包)名称:成都分公司-四川莱尔年产3800吨碳管及3.8万吨导电剂项目-脚手架管等周转材料租赁-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脚手架管及扣件
2.2 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10天内
2.3服务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胡林村康定大道3号(四川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2.5其他:
1)计费方式:计费方式为按天计费,价格为到项目现场的含税价格,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将税率、税额单列出来写于报价单中。报价单包含税费、运杂费等,并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合同执行期内价格不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供货商承担。 (2)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项目名称:年产3800吨碳纳米管及3.8万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项目。 (4)需满足招标材料技术品牌要求,满足项目部交货周期,满足付款要求。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60天内支付100%。质保金在材料验收合格后180天内支付。支付方式:50%汇票支付(3月期承兑汇票),50%转账支付 (6)正常报价四家及以上才能正常开标。开标过程中解密未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解密不足四家,也将视为正常开标; (7)其他要求:送货时,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生产厂家资质等)必须随车到,否则无法进场; (8)接受我司所有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模板内容。若未按相关要求执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9)报名时需上传盖章确认是否满足材料技术、交货周期、付款条件等相关招标要求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若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文件,则我方有权拒绝报名请求。(10)计量方式:脚手架管按实际送货米数进行计量,扣件按实际送货个数进行计量。(11)在使用过程中,乙方需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现场施工的要求,若出现不符合现场要求的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12)损耗计算需写在报价单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能力要求∶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相关生产资质或代理相关授权;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国标及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其他要求∶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七化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7)提供近三年的财务证明。(8)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9)乙方在每批材料送货时需完整提供相应产品的合格证及质量检测报告。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从2024-03-14 14:00起至2024-03-19 18: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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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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