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需对指定区域内的桥梁设施进行养护维修。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1、日常养护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梁体、墩台、栏杆
混凝土补缺损、裂缝注浆;混凝土钢筋锈蚀处理;浆砌块料;钢支座保养;伸缩缝维修;栏杆扶手维修更换;混凝土涂装;钢结构涂装等;
(2)附属设施
落水管的拆除、更换;防眩板缺失维修;波形板更换;声屏障维修;限高架撞损维修;标线、标志牌的制作与安装;桥梁亮化设施维修与更换等。
(3)其他零星维修等
2、排水设施疏捞
为保证桥梁桥面排水畅通,分包商需对所属片区需疏涝桥梁(清单附后)及预计新增桥梁的桥面落水管口的排水设施进行疏捞,每个落水口每月疏通一次,如遇下雨等天气桥面积水严重时,乙方需自行检查桥面积水情况,并及时疏通,必要时专人值守。
3、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处置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总工期
一年。
五、服务地点(供货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
2.投标人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专业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1项类似桥梁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其他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情形,需提供相关声明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假借资质、伪造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无效。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若为分公司,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通过合规化审查。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关联企业的现任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现为或过去10年内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3)投标人拒绝配合完成合规尽职调查;
(4)投标人或其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受到指控;
(5)投标人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七、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15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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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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