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教育路花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3、基本概况
(1)、座落位置∶通州区刘桥镇刘桥社区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3)、总用地面积∶约1.3万 ㎡
(4)、物业类型∶普通住宅
(5)普通住宅面积∶ 约16977.53㎡
4、设施、设备情况
(1)、电梯∶ 台
(2)、供电系统∶采用双回路
(3)、楼道公共照明∶ 使用用电分配器
(4)、智能化系统∶监控摄像头、显示器、控制平台、周界报警、车场道闸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14.3万元/年,最高限价0.65元/月/㎡(不含路灯电费、电梯电费年检费及维保费、二次供水电费、消防维保费、装潢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费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镇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教育路花苑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要求:日常达到《江苏省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管理标准,遇特殊情况能配合招标人做好服务工作。
3、项目实施周期:本次招标的合同期限约为2年(24个月)。服务期自20(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2026年 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考核。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日常达到《江苏省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管理标准及《通州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五级及以上管理标准,当两者不一致时,以更优的标准为准。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未被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2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3 月 21 日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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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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