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4-JQ08-F300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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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床位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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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详见附件 |
福建福州 |
2年(按730日/2年计算) |
1850张 |
337.625万元(即每日每张床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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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供应商报价须包含采购单位所有集中处置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废物运输费用及医疗废物处置费,采购单位除支付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费用以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供应商须派专用的医疗废物转运车免费上门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转运固体医疗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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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337.625万元 ;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报价供应商具有从事医疗废物的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的经营许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报价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含“HW01医疗废物”,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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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