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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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预算 |
所需物资 |
服务要求 |
服务起点 |
服务终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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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路运输保障服务 |
73.5万元 |
1.25吨平板拖车(带爬梯) 2.35吨平板拖车(带爬梯) 3.45吨平板拖车(带爬梯) |
根据我方所需提供足额 设备 平板拖车在使用期间提供故障维修及技术保障服务 提供相应的应急服务,若平板拖车故障不能行使时,及时更换不得影响我方运输。 按合同要求时间提供我方所需,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滞服务。 |
新疆库尔勒货运站 |
新疆库尔勒市指定位置 |
2024年4月和9月(往返时间) |
项目预算:73.5万元(含税、最高限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1年以上(含港澳台)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特殊要求:1.要充分考虑场地、道路限高、载重等情况影响,是否能够提供我方服务要求。
2.需勘察进出路线及现地情况。
3.提供备用转运车辆服务,不得以车辆故障等原因迟滞我方服务。
4.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或推迟合同签订时间。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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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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