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昆明市精神病院药品分包机配套耗材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预算金额:本项目年预算金额约为17.5万元(最终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1.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对供货商提供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测评总平均分达90分以上可续签合同);
1.5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以物品单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单价为货到招标方指定仓库地点的价格,包括分机纸耗材产品本身的价格、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根据采购方工作需要分批次进行供货,按季度以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
1.6项目明细及要求:详见附件1。
2. 供货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申明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申明函);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供货商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供货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货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7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等相关材料。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与本项目的比选采购活动(需提供申明)
2.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单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3.谈判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4.凡有意参加的谈判方: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 日,(请登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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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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