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金湖县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具体进度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为准)。
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技术服务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6、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供应商需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过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以及在财政主管部门进行过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并取得备案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7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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