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汝窑博物馆陶瓷工艺展示厅陈展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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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汝窑博物馆陶瓷工艺展示厅陈展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汝窑博物馆陶瓷工艺展示厅陈展项目已由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发改审批【2022】20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汝窑博物馆陶瓷工艺展示厅陈展项目

2.2、项目采购编号:宝财招标-2024-1

2.3、项目概况: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汝窑博物馆陶瓷工艺展示厅陈展项目主要包括拆除工程、新建墙体、室内外装饰、门窗工程、展板、1.5m传统窑炉、1.0m3梭式窑炉、0.5m3梭式窑炉、方案策划、特效包装、后期制作、研学空间、室外场景、铺种草皮、栽植乔木、栽植灌木、强电、弱电等工程,工程详细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2.4、建设地点:宝丰县大营镇清凉寺村、白石坡村。

2.5、招标控制价 (采购预算价) :2970599.29元。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电子证照,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02月22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02月28日23时59分整,(请登录)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02月22日00时00分整至2024年02月28日23时59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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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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