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恩阳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设备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恩区发改行审【2023】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泰达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泰达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信息化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恩区发改行审【2023】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恩阳区
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期建设内容为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硬件支撑、智能中枢、前段感知设备、应用板块(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文旅等)。总投资:约7797.18万元。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中包含的全部硬件,软件、链路租用服务、系统接口对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及三年维护运营工作等。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三个标段。①、信息化一标段;②、信息化二标段;③、信息化三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 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⑤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机构授权),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5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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