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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4 收藏项目

 

奉新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奉新招字[2024]第003号

 

奉新县城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城区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3、建设规模及内容:

(1)项目一期工程共包含2个子项:1)冯川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2)

洗沙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新建及改造DN300-B×H=3.8m×1.5m雨水管渠总长6.0km,新建及改造DN200-DN800污水管道总长4.7km;

(2)项目二期工程共包含5个子项:1)迎宾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2)潦河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3)彭家渠周边内涝治理工程;4)狮山大道片区内涝治理工程;5)教育园片区内涝治理工程。新建及改造DN300-B×H=4.2m×2.5m雨水管渠总长15.9km,新建及改造DN150-DN600污水管道总长15.7km。

3、项目三期工程共包括3个子项:1)广场南路步行街片区内涝治理工程;2)新吴路片区内涝治理工程;3)滨河路及潦河东路(黄沙港以东段)内涝治理工程。

新建及改造DN300-B×H=3.0m×1.5m雨水管渠总长8.5km,新建及改造DN150-DN500污水管道总长6.9km。

4、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约为59440.62万元,本项目投资约610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统筹。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提交整个项目初步设计评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25日历天提交施工图送审稿。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派项目设计团队(除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包含结构、给水排水、道路专业各一名。团队人员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 

注:拟派本项目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团队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12个月内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因企业成立年限或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企业成立年限或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5、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江西省住建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有关规定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

7、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 。

8、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缴纳凭证或保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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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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