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焦发改行二〔2018]315号文批准建设,业主为焦作市鑫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焦作市鑫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系鑫诚·岚璞尚宅小区7号楼,总建筑面积9436.89平方米,其中:主体建筑地上18层,建筑面积9339.45㎡,含公共租赁房8135.10㎡,商品房48.03平方米,商业1156.32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7.4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电梯、室内水电暖及室外配套设施等。
2.2本项目投资额:25087271.05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中站区解放路与璞玉路交叉口西北角鑫诚·岚璞尚宅小区内。
2.5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工作。
2.6工期:540日历天。
2.7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证明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8】48号文件执行”。
3.3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开标、评标阶段及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若发现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
3.7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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