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炼钢总厂二分厂165t旋转吊车安全隐患整治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招标)(AGGFGSGGXHG240313113372)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钢总厂二分厂165t旋转吊车安全隐患整治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招标)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中标方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现场调研、原始资料收集、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各阶段的工作。
(2)二分厂2#线C-D跨北侧设置钢水罐车旋转台2套;钢水罐运输车改造为与现有钢水罐运输车坐罐垂直的形式;4#、5#板坯连铸车间接收跨165t起重机旋转吊钩改为固定龙门钩;4#、5#板坯连铸车间LF钢水罐车车体改;4#、5#板坯连铸车间钢水接收跨增加滑线防撞支架,吊车梁延长,相应铁路线改造。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5)营业执照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五年以来工程总承包(EPC或EC)项目类似本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及其发票扫描件)。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已通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审核的,投标时提交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材料。投标单位未进行过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资质评审的,投标时参照《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并按照《相关方单位安全生产准入标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经现场安全评审合格后进入商务评审。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资格的相关方单位可视为安全准入条件合格(投标时提供证书)。
2、中标单位须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规定,按要求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项目足额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其他要求详见公开附件炼钢总厂 二分厂 165t 旋转吊车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总承包工程投标说明及要求。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13时30分至2024年03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0日0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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