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建某单位绿化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
包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程要求 |
工程施工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
1 |
福建某单位绿化整治项目 |
1 |
批 |
19.58 |
详见附件 |
福建省用户指定地点 |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本项目不分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金融等行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同一家总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报价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处允许由其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签署,视为有效。
五、
时间: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