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GJ―2024013
项目名称:浦口区横河、东陈、三甲等25座农村重点塘坝安全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8万元(塘坝安全鉴定8万元每座,塘坝库容复核1.2万元每座,具体塘坝数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服务内容:对浦口区横河、东陈、三甲等25座农村重点塘坝开展安全鉴定及库容复核。塘坝具体情况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c)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d)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或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工本费:100/套,售不后退。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3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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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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