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舒城县)补充设计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安徽省水利厅以《关于杭埠河治理工程(六安市实施部分)补充设计的批复》皖水规计函[2024]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舒城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主要内容为:(1)杭埠河干流治理,范围为转水湾大桥以下~马家河口桥(原206国道桥),长度约13.3km(2级堤防),包括:河道岸线整治、护坡护岸,穿堤建筑物拆除重建3座等;(2)堤顶防汛道路改建,包括芦柴堰河堤顶防汛道路改建2.1km,林波村、舒合村堤顶防汛道路改建1km及石桥圩堤顶防汛道路改建7.7km;(3)芦柴堰河入丰乐河口新建马庄闸1座(建筑物级别3级);(4)水文站设施完善工程1项,工程总投资为9488.03万元。
2.2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杭埠河岸线整治工程、杭埠河护岸工程,造价约为3600万元;
二标段为拆除重建3座穿堤涵闸、林波村、舒合村堤顶防汛道路改建1km、石桥圩堤顶防汛道路改建7.7km、水文站设施完善工程1项、芦柴堰河入丰乐河口新建马庄闸1座、芦柴堰河堤顶防汛道路改建2.1km,造价约为3700万元。
本项目监理费报价上限值为1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5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不含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已完成的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及以上或监理费5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不含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
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
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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