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天津市武清区三义家庭农场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81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99.6071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三义家庭农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建设面积为780㎡的尾菜处理车间,主要包括尾菜处理车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 。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武清区三义家庭农场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工程 ,标段内容: 建设面积为780㎡的尾菜处理车间,主要包括尾菜处理车间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 。
2.4计划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武清区三义家庭农场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施工工程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
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保证明),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日期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
获取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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