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电子标签采购项目。
(请登录)五、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7.0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招标内容:电子标签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需求按需供货。
6.质 保 期:自产品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由竞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年度审计如尚未完成,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上上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4.自2023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以满足要求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自2021年03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入围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七、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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