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泸溪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岩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泸财采计[2024]
4、采购代理编号:HNZL
5、采购预算:104.35万元
6、工期要求:6个月。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8、采购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工程范围 |
备注 |
|
泸溪县岩角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104.35万元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办理入湘备案手续(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 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 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