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依据《罗山县水利局关于罗山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罗水【202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特别国债,已落实,招标人为罗山县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投标实行全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响水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朱塘乡境内;
2.3项目概况:河道疏挖整治、护岸护坡工程、建筑物工程;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经理须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8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9对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10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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