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二输油处2024年油泥处置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输油处2024年计划实施储油罐清罐,并预留陕西区域应急抢险产生的油泥量,预估甘肃境内产生的油泥1600吨(第一标段),陕西境内产生油泥400吨(第二标段)(危废代码:071-001-08)。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要对第二输油处2024年产生的油泥进行处置。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2.4服务地点:甘肃省境内、陕西省境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甘肃境内油泥1600吨;
第二标段:陕西境内油泥400吨;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的评审(否决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类,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且运输公司自有的; 运输范围中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容器安全可靠,安全标识及附件齐全。拟投入拉运车辆最少为1台,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必须具有有效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具有一项HW08类含油污泥转移处置,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查验截图,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驾驶人员及押运员按照车辆配置要求进行配置。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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