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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 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项目代码: 2312-330211-04-01-755636
招标人: 名称: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21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为20460万元,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2.1亩,规模为1万吨/日,半地上式,配建综合办公及专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地点:位于集成电路产业园北区B-05-01地块。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服务。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等。专项咨询服务:■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招标服务:为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等(不包含招标人现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46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89.5万元。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已由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312-3 30211-04-01-755636。项目业主为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由专项债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21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为20460万元,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2.1亩,规模为1万吨/日,半地上式,配建综合办公及专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地点:位于集成电路产业园北区B-05-01地块。2.2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服务。具体内容如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报批报建管理、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控制、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配合审计、协助决算审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管理服务工作等。专项咨询服务:■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招标服务:为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等(不包含招标人现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46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89.5万元。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招标规模: 总占地面积约42亩,拟建半地上式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万吨,配建综合办公及专业污水处理设施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标段(包)编号: A3302110270022826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5,895,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3.2监理专项咨询服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牵头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3.5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3.6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7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三)其他:3.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未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10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造价专项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3-14至2024-04-05,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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