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607.5479
最高限价(万元):607.5479
采购需求:1、交货安装地点:云南省普洱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地点。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电子与智能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满足公安机关保密相关要求和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应标所有产品整体质保3年。3、标段/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件。4、采购内容:采购清单涉及到的货物的采购、配送、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5、项目建设内容:普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内容要求:须满足公安部《关于推进公安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法制条线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智能化案管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建设要求。本次项目涉及全市公安86个基层派出所的案管提质增效建设,其中部分城区派出所“案管提质增效”建设按照“智慧案管建设标准”设计建设,非城区派出所“案管提质增效”建设按照“标准化案管建设要求”设计建设。项目建设须实现派出所的案管数据依托公安网汇聚到普洱市公安局已建成的案管中心管理系统平台,实现全市公安局机关案管业务数据的集中汇集、集中管理,有效支撑案管法制业务提质增效。通过市局案管中心管理系统平台,按照云南省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将数据汇聚到云南省公安厅智慧法制系统平台,实现省厅、市局的统一监督和管理。6、采购清单:(1)案管室综合管理系统:包含派出所案管室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中心服务器、流媒体网关服务器、24盘位证据服务器、硬盘-企业级、网络交换机、机柜。(2)城区派出所:视频监控设备、网络设施保障设备、案管自助终端设备、案卷存储设备、标采一体机。(3)乡镇派出所:视频监控设备、网络设施保障设备、案管自助终端设备、案卷存储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施设备的配送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普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提质增效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3-15 00:00至2024-03-22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4-09 0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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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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