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城发改备[2021]90号文件批准建设,(请登录)受兰州润兰之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2#、3#地块室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申请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润兰之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二热原址土地开发(润兰之城小区)建设项目2#、3#地块室外工程施工;
3.建设规模及内容:润兰之城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67650.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7940.77㎡,建设内容为商住楼,套数约6400套、商业楼、两座幼儿园、一座一贯制学校、商业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建筑面积约359709.56㎡,建设内容为地下车库及设备机房。本次招标内容包括2#、3#地块室外工程的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具体划分为以下三个标段:
一标段:位于2#地块,室外总面积约31304.51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3356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室外工程。
二标段:位于3#地块(具体标段划分以标段图纸为准),室外总面积约40882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18151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室外工程。
三标段:位于3#地块(具体标段划分以标段图纸为准),室外总面积约95393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52933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土方平衡、室外管网(给排水、配电、照明、暖通、消防等管网)、辅路硬化、道路、小区绿化、大门、岗亭、室外围墙、小区室外活动设施及健身器材等,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室外工程。
4.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片区(B658#路),北临飞天路,南临S651#路;
5.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解决;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7.项目投资:约9395.4547万元,其中一标段约2212.8660万元;二标段约2033.8616万元;三标段约5148.7270万元。
8.计划总工期:
一标段计划工期:93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标段计划工期:12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三标段计划工期:1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9.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与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并依据甘建建〔2021〕231号文件规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7.申请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10.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标段: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今)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2022年度或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并依据甘建建〔2021〕231号文件规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7.申请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 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10.本项目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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