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7469万元(其中施工326.2469万元,监理5.5万元)
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采购需求: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开工通知后六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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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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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
1 |
1、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寿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网上查验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6.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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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公安局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
1 |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同时未被列入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信息(通过“信用寿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5 |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5日8:30至2024年3月25日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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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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