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8,910,000.00元
最高限价:358,9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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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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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33,06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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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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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北)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5,75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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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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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南)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4,47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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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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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19,16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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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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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石柱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18,44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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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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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2,36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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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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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7,54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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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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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3,80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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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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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0,92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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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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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区、垫江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1,06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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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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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0,22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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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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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0,16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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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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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南川区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7,91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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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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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23,52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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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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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15,16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包号: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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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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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沙坪坝区、高新区、合川区、江津区、万盛区、綦江区、渝中区、大足区、九龙坡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 |
15,380,000.00元 |
1 |
项 |
各分包投标人根据《地质灾害自动化仪器监测预警规范》(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监测数据通信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技术要求(试行)》(渝规资〔2018〕100)、《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渝规资〔2020〕36号)规定,建设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弥补目前预警环节的短板,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水平,并达到相关要求。主要工作:1.新建监测台站;2.改建监测台站;3.各分包投标人所采用的单北斗普适型GNSS设备应具备卫星互联网功能。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最高限价总计:358,91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1.各分包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中分包的设备交付、安装、调试、以及直接接入重庆市危岩地灾风险管控应用系统。2.各分包监测服务期为3年,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各分包预留采购预算金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各分包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各分包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各分包投标人若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出具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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