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ZCG2024-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控制价(万元) |
| 1 | 递铺街道长乐社区范围内零星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项目 | 主要零星改造及维修内容为:辖区范围内的路灯、窨井、道路、侧石、沥青、停车位、绿化修补、公墓维修等市政景观工程,同步实施相应的改造及维修工程。 | 100 |
| 注:1、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价=审计单位审核认定的标准工程造价*中标费率。 2.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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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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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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