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24
2.项目名称: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
3.预算金额:1包:343.6万元,2包:6.4 万元。
4.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1包最高限价为 343.6 万元。2包最高限价为6.4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1包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政府数字化转型以及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紧扣“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托市大数据局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强化顶层设计,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厘清数据资产底数,汇聚整合全市市场监管各类数据资源,建成面向全市服务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打通业务条块上的数据发展瓶颈,形成支撑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数据融合治理水平、数据服务管理水平和数据创新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数字与市场监管治理深度融合,为实现智慧监管注入强大动力;2包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监理及软件测试服务,依据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文档资料,设计完善项目检测方案,并依据监理及测评技术服务方案及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工展监理及测评服务工作,对项目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出具检测报告及监理报告。1包2包不可兼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包: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进行项目部署、开发实施工作,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2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编号:JSZC-321000-JZCG-G2024-0024
2.项目名称: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
3.预算金额:1包:343.6万元,2包:6.4 万元。
4.本项目 设定 最高限价,1包最高限价为 343.6 万元。2包最高限价为6.4万元。 5.采购需求(简介):1包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政府数字化转型以及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要求,紧扣“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托市大数据局政务云、电子政务外网,强化顶层设计,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厘清数据资产底数,汇聚整合全市市场监管各类数据资源,建成面向全市服务的市场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打通业务条块上的数据发展瓶颈,形成支撑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数据融合治理水平、数据服务管理水平和数据创新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数字与市场监管治理深度融合,为实现智慧监管注入强大动力;2包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监理及软件测试服务,依据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招投标文件、建设方案、商务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文档资料,设计完善项目检测方案,并依据监理及测评技术服务方案及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开展工展监理及测评服务工作,对项目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出具检测报告及监理报告。1包2包不可兼中。(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包: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进行项目部署、开发实施工作,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工作。2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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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扬州市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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