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辽宁鞍山海城1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区PC工程Ⅱ标段B3标段机械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峡新能源辽宁鞍山海城1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区PC工程Ⅱ标段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的接文镇、马风镇、析木镇、王石镇、岔沟镇境内,属内陆山地风电场,场址中心距沈阳市约120km,距离鞍山市约45km,距离海城市约25km。风场范围为不规则多边形,南北约30km,东西约20km,风场面积约600km2,海拔高度60~620m。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植被一般发育,主要为梨树等经济作物或灌木为主。配套新建一座300kV升压站,并配置15MW/30MWh储能系统,拟安装24台型号为GWp04-6.25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50kW,叶轮直径204m,轮毂高度115m/14台、125m/10台,总装机容量150MW。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将风机电压升压至35kV后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直接汇接入新建的三峡海城300kV升压站。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境内
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88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风机、塔筒、叶片的二次运输(从设备堆放场运输至施工现场)包括:设备装车、运输、卸车移交;购买运输一切险,办理相关运输手续(若有);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本工程所需发生的各类施工设备、辅助材料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2人员: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操作手或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7.3财务要求:最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均无盈利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
报名费:300元/套(只支持转账),售后不退,可提供收据。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一局南宁分公司辽宁鞍山海城1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区PC工程Ⅱ标段B3标段机械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自主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三峡新能源辽宁鞍山海城150MW风电项目风电场区PC工程Ⅱ标段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的接文镇、马风镇、析木镇、王石镇、岔沟镇境内,属内陆山地风电场,场址中心距沈阳市约120km,距离鞍山市约45km,距离海城市约25km。风场范围为不规则多边形,南北约30km,东西约20km,风场面积约600km2,海拔高度60~620m。地貌主要为低山丘陵,植被一般发育,主要为梨树等经济作物或灌木为主。配套新建一座300kV升压站,并配置15MW/30MWh储能系统,拟安装24台型号为GWp04-6.25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6250kW,叶轮直径204m,轮毂高度115m/14台、125m/10台,总装机容量150MW。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将风机电压升压至35kV后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直接汇接入新建的三峡海城300kV升压站。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境内
标段计划工期: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6月20日,共88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风机、塔筒、叶片的二次运输(从设备堆放场运输至施工现场)包括:设备装车、运输、卸车移交;购买运输一切险,办理相关运输手续(若有);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本工程所需发生的各类施工设备、辅助材料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为存续营业状态,营业执照正常营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在近年内(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6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专项资格要求:
3.7.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2人员: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操作手或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3.7.3财务要求:最近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均无盈利不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9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
报名费:300元/套(只支持转账),售后不退,可提供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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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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