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4年-2026年邵阳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 招标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述及内容:
(1)外包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邮政营业网点信函、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代收费、商品分销等各类邮政便民服务项目外包,本项目业务内容为对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预计采购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数量32个,预计需设置工位38个。
(2)标包划分
2024年-2026年邵阳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不划分标包,只允许一家供应商中标。
本项目采购年度预算为206.23万元,两年预算为412.45万元,其中:营业台席外包费用预算193.44万元/年,业务提成12.78万元/年(含税金6%)。合同履行期为2年。营业台席外包费用控制价明细如下:
以上基础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商应承担的所有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人员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商业保险、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以及其他与提供外包服务有关的全部费用,否则均由外包方商免费提供。外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方要求支付除“外包服务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以上服务,不包含机要邮件。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合同有效期
1)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在运行质量和考核达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以续签一年。
2)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变化、网点作业规范要求变更、外包作业流程等造成需求出现重大变更,采购人有权要求双方对结算单价进行重新谈判,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结算价格;采购人也可要求中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须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服务内容为营业人员等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4)采购人现有的外包人员中符合本项目外包人员资质要求的,中标供应商自愿接收(供应商提供承诺)。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中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交书面承诺。
(7)外包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3)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被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2、 招标编号:(请登录)
3、项目概述及内容:
(1)外包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邮政营业网点信函、邮件窗口收寄和投交、邮政汇兑、邮资票品出售、报刊收订、代收费、商品分销等各类邮政便民服务项目外包,本项目业务内容为对邮政营业环节业务外包,预计采购邮政营业网点外包数量32个,预计需设置工位38个。
(2)标包划分
2024年-2026年邵阳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不划分标包,只允许一家供应商中标。
本项目采购年度预算为206.23万元,两年预算为412.45万元,其中:营业台席外包费用预算193.44万元/年,业务提成12.78万元/年(含税金6%)。合同履行期为2年。营业台席外包费用控制价明细如下:
|
2024年邵阳分公司营业环节业务外包方案控制价明细表(年度) |
|||||
|
序号 |
单位 |
乡镇以上网点 |
台席数量 |
控制价(元/月) |
年度费用合计 |
|
1 |
新宁 |
中心邮政支局 |
3 |
4242.25 |
152721 |
|
2 |
绥宁 |
东正街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3 |
绥宁 |
中心邮政支局 |
2 |
4242.25 |
101814 |
|
4 |
新邵 |
大坪邮政所 |
1 |
4242.25 |
50907 |
|
5 |
新邵 |
大塘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6 |
新邵 |
沙湾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7 |
新邵 |
长滩营业所 |
1 |
4242.25 |
50907 |
|
8 |
新邵 |
新阳营业所 |
1 |
4242.25 |
50907 |
|
9 |
城步 |
儒林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0 |
洞口 |
城东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1 |
洞口 |
城南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2 |
邵东 |
黄陂桥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3 |
隆回 |
紫阳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4 |
隆回 |
城西邮政支局 |
2 |
4242.25 |
101814 |
|
15 |
隆回 |
城东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6 |
城区 |
百春园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7 |
城区 |
江北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8 |
城区 |
戴家坪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19 |
城区 |
龙须糖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20 |
城区 |
敏州东路营业所 |
1 |
4242.25 |
50907 |
|
21 |
城区 |
宝庆中路 |
1 |
4242.25 |
50907 |
|
22 |
城区 |
中心邮政支局 |
2 |
4242.25 |
101814 |
|
23 |
城区 |
宝庆东路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24 |
城区 |
西湖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25 |
城区 |
敏西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26 |
城区 |
纺织厂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27 |
城区 |
飞机坪邮政支局 |
1 |
4242.25 |
50907 |
|
28 |
邵阳县 |
中心营业所 |
2 |
4242.25 |
101814 |
|
29 |
武冈 |
长乐营业所 |
1 |
4242.25 |
50907 |
|
30 |
武冈 |
陶侃营业所 |
1 |
4242.25 |
50907 |
|
31 |
武冈 |
石牌坊邮政所 |
1 |
4242.25 |
50907 |
|
32 |
武冈 |
黄木冲营业所 |
1 |
4242.25 |
50907 |
|
合计 |
1934466 |
||||
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合同有效期
1)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在运行质量和考核达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以续签一年。
2)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变化、网点作业规范要求变更、外包作业流程等造成需求出现重大变更,采购人有权要求双方对结算单价进行重新谈判,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结算价格;采购人也可要求中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供应商须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服务内容为营业人员等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
(4)采购人现有的外包人员中符合本项目外包人员资质要求的,中标供应商自愿接收(供应商提供承诺)。
(5)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中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交书面承诺。
(7)外包商如为外地企业,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9)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3)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通报,被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禁入,在同类服务中发生纠纷或造成风险事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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