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江苏省泗阳县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位于泗阳县境内。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水源工程,渠道整治,排水沟整治,拆(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灌区管理设施,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3540万元。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施工主要内容:改造水源工程,渠道整治,排水沟整治,拆(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及灌区管理设施等。
2.2.2水土保持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为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主要为排水沟开挖、沉沙池、密目网苫盖、临时拦挡等。
2.2.3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主要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主要有施工区污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施工降尘、噪声保护、人群健康等。
2.2.4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主要内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搬迁拆迁各类房屋、专项设施等。对工程建设占地影响情况、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情况、移民满意度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具体监督评估服务要求及成果要求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执行。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江苏省泗阳县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的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水保、环保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21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9时45分。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江苏省泗阳县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位于泗阳县境内。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改造水源工程,渠道整治,排水沟整治,拆(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灌区管理设施,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3540万元。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施工主要内容:改造水源工程,渠道整治,排水沟整治,拆(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及灌区管理设施等。
2.2.2水土保持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土地整治,植物措施主要为撒播草籽,临时措施主要为排水沟开挖、沉沙池、密目网苫盖、临时拦挡等。
2.2.3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主要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主要有施工区污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施工降尘、噪声保护、人群健康等。
2.2.4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监督评估主要内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搬迁拆迁各类房屋、专项设施等。对工程建设占地影响情况、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移民安置实施管理情况、移民满意度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具体监督评估服务要求及成果要求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SL716-2015)执行。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江苏省泗阳县运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2024年度项目的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水保、环保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21个月(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已完工的单项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监理经历且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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