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乌兰浩特市圣山街以北、图什业图街以南、铁西大路以西、同心路以东
3.建设单位: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9600 m2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合格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盟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乌兰浩特市圣山街以北、图什业图街以南、铁西大路以西、同心路以东
3.建设单位: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9600 m2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合格
- 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5天通知中标单位。
-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见清单 。
2、厂家要求: 无要求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13%,一票制价格,包含材料、运费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 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方式。
- 支付时间:材料以实量为准,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日甲方支付乙方已到场材料全部货款,支付方式为电汇。(遇法定假日、公司封账期自动顺延)
- 发票约定: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3月13日 16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4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3月14日13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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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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