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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内容:公司2024-2025年度所需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办公电脑、办公耗材)的供应及售后(包含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回收),对公司现有办公设备维修等工作。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4.安全目标:无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伤亡事故和死亡事故发生。
5.服务期限: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最高报价上限为19.5人民币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包含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维修相关业务)。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金额不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服务项目(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具有长期稳定的办公场所及存放产品的仓库。
4.具备曙光计算机、长城复印机、夏普复印机有效期内厂商授权书或代理证书。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办公用品等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如未达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等)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成交供应商提供三包服务,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收回和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货物出现问题,成交供应商要在2个小时内响应。采购人在响应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解决问题的时限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处理时限内对问题货物实施包退包换。
4.采购方在接收产品时,将对产品的尺寸、规格质量、其他要求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
5.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方订单、维修需求后规定的时限内送到、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需与采购方协商交付时限,并送达采购人在天津市的指定地点。如不能按期完成交货(提供服务),采购方有权视具体损失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补偿经济损失或终止合同。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19日17时30分,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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