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智能选矸装置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鑫龙煤业大众煤矿地面生产系统筛分楼需安装智能选矸装置1套。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招标范围:智能选矸装置(防爆型)1台,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交货地点:安阳市鑫龙煤业大众煤矿院内;
付款方式:货到矿验收合格并开具13%增值税票挂账后分期付款,剩余10%为质保金,产品质量在质保期内无出现质量问题,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电汇或承兑)。(此条款为响应性条款,如未响应付款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智能选矸装置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货物应取得国家规定必须的认证、许可;投标人须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投标产品业绩不少于1份;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3日15时00分到2024年03月20日15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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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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