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后年度合同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执行。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后年度合同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南海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管理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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