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以《关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齐昂发改工信科技审发【2022】10 号)、《关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齐昂发改工信科技审发【2022】11 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三期)一标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道d300-d700总长度6042米,雨水管道d600-d1000总长度5580米,新建B=600雨水明渠395米,清掏既有雨水管线251米,改造既有污水泵站一座,以及同德路和丹阳路配套排水管线后新建道路425米;
2.4计划工期:2024年04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工期20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三期)一标(长兴街(振兴路-丹阳路)、振兴路(铁南街-建兴街)、兴盛路(铁南街-东胜街)、东胜街(振兴路-兴盛路):31358983.1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的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注: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合理配备人员。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15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以《关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齐昂发改工信科技审发【2022】10 号)、《关于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齐昂发改工信科技审发【2022】11 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三期)一标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2.3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污水管道d300-d700总长度6042米,雨水管道d600-d1000总长度5580米,新建B=600雨水明渠395米,清掏既有雨水管线251米,改造既有污水泵站一座,以及同德路和丹阳路配套排水管线后新建道路425米;
2.4计划工期:2024年04月10日-2024年10月31日,工期20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等。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三期)一标(长兴街(振兴路-丹阳路)、振兴路(铁南街-建兴街)、兴盛路(铁南街-东胜街)、东胜街(振兴路-兴盛路):31358983.1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记录,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规定的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人员资格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注: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人员配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合理配备人员。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12日15时00分至2024年03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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