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四氢噻吩含量在线监测装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编号: TZXT-AHGS-2024-B016,采购代理编号为: 04-14-04D-2024-D-E04488,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四氢噻吩含量在线监测装置采购,预计采购10台设备,采购预算19.2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
货物采购数量及要求见下表:
2.2供货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15日内交货并安装。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供货地点: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9.2万元。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2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份已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四氢噻吩含量在线监测装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编号: TZXT-AHGS-2024-B016,采购代理编号为: 04-14-04D-2024-D-E04488,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四氢噻吩含量在线监测装置采购,预计采购10台设备,采购预算19.2万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订单结算。
货物采购数量及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件号及要求 | 预计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四氢噻吩含量在线监测装置 | 四氢噻吩含量在线监测装置:1.检测工况:0.2MPa-0.4MPa,要求对天然气管道内四氢噻吩含量进行在线检测。2.整个系统安装于封闭箱体内,包括预处理装置及四氢噻吩检测仪表两部分,主要由:检修截止阀、洗气罐、气动真空泵、放空流量计、切换阀、四氢噻吩检测仪、不锈钢管件及箱体组成;3、箱体:壁挂式或落地式结构,碳钢喷塑;4、电气元件,线盒及仪表防爆等级不得低于ExdⅡCT6;5.注:本次要求本系统上取样口改为配Φ10(外径)气管的快插接头;6.保证检测延迟不得超过5s; 7.具备数据采集及数据远传功能,采集数据具备远传接入甲方SCADA系统功能。 | 10台 |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供货地点: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
2.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9.2万元。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应答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应答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3.2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承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1份已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 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合同以提供规定时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承包内容关键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中选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再发包。
3.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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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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