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南京市换电车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1152)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2024南京市换电车架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11152)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请登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含税总价49980元(税率13%)。
2.2采购内容:租赁两轮低速电动车架,详见技术规范书。
2.3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4合同期:本项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时间在先之日为止。
2.5服务地点: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标段:不划分。
2.7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8报价方式:报含税单价(元/辆/月)。
2.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190元/辆/月,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若是框架协议或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南京市列入【总部/江苏省/南京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南京市列入应答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总部级/江苏省级/南京市级参选人黑名单”的。
3.7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不得与其他参选人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注册电话、邮箱等信息一致,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参选人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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