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详细公告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晋宁二街化工园区智慧园区综合监管平台及封闭化管理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b083c853-7fa7-47ef-bf98-a8b497a0503b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b083c853-7fa7-47ef-bf98-a8b497a0503b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为1704.19万元,其中:工程费暂估:1371.72万元(最终以建安工程费及设备工程费实际投入并经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b083c853-7fa7-47ef-bf98-a8b497a0503b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请登录)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3-13 11: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4年2月1日 | ||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400210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晋宁二街化工园区智慧园区综合监管平台及封闭化管理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3-2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03 09:30 |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 开标方式: |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371.7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伴随服务,完成招标人平台建设需求调研、软件开发规格说明书,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招标人报批、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服务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委托的为准。(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等工作,直至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及后期管理维修人员掌握设备的运行操作及保修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3)平台建设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平台建设相关内容的软件开发、系统对接调试,直至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投入正常运行并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具体内容以工程实际情况确定。(4)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安装。(5)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工业园区二街基地。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主要管理人员:(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3.5其他:3.5.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5.2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3.5.3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须提供)。3.5.4 主要管理人员:(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3.5.5企业信誉: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无 “失信被执行人”记录。3.5.6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相关信息。若经招标人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5.7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设计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5.8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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