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3,9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3,98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实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之日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须同时具备:(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桩基检测业务范围至少包括桩基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人员,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本公司社保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和本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3,9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3,98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3,980.00 | - |
合同履行期限:实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茂名市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一期)——省道S280线改建工程(东环大道)(一期)桩基检测(非钻孔抽芯检测)(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须同时具备:(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行业等级证书核准的桩基检测业务范围至少包括桩基完整性(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附表项目包括基桩完整性。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公司人员,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本公司社保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和本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本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3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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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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